导读:医疗期是劳动者在生病的时候享有的一项权利,但当医疗期满以后再次请病假需不需要签订协议呢?该如何签订协议?因此接下来由小编将带来关于医疗期满后再次请病假的协议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医疗期满后再次请病假的协议
对于员工的病假申请,企业须遵循相关的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医院开具的伤病诊断证明建议伤病职工休息的,企业经与医院医务部核实情况后要严格审批。”??《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由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由于社会和法律对员工的倾斜保护,及获得治疗权、休息休假权是员工的基本权利。如轻易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恐将导致企业面临严重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所以,在实务当中,一般员工只要提供了基本的病假材料,企业就得批准员工的病假申请。对于情况紧急和情况特殊的,病假材料的提交可予以暂缓。
二、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吗
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赔偿是怎样的
在程序上应当提前30日通知或发给一个月的代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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